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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平安应考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1-10-15浏览次数:4279

各位考生:

我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30日举行。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平稳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及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相关文件精神,现将平安应考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做好健康监测

1.考生须在本人考前14天内进行自我体温监测(1017-30日),自行下载打印、如实填写体温监测登记表(附件)并签字;考生每单元考试进入考场时,均须将一份填写完整的体温监测登记表交给监考老师,在进入考点时必须核验健康码、行程码。

2.非绿码的考生必须提交考前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的报告。

二、做好自我防控

1.考生须提前准备好足够的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等防护物资。

2.考生乘坐公共交通赴考,须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

3.考生在进入考场前始终佩戴口罩,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监考老师对考生进行身份识别,如因佩戴口罩而影响相貌比对时,有权要求考生摘下口罩进行身份识别。进入考点后建议考生及时进行手部消毒或洗手。

三、服从考点安排

考生在入场、候考、考试和离场等环节要积极配合考点工作,否则影响参考,后果自负。

1.考生在1025日至30日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和考场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生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照考点指引检测体温,核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及体温监测登记表,有序入场。

3.考试当日体温测量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体温测量连续两次超过37.3℃,按当地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处理。

4.考试结束时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

四、关注参考考区的防疫政策

目前,我国部分省份还存在着境外“输入”病例和“本土”确诊病例,防疫形势依然严峻,各考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组考防疫实施方案,以切实做好教师资格考试组考防疫工作。考前,考生要密切关注参考考区的防疫政策和当地教育考试院的最新防疫通知和要求,避免因自身不符合当地防疫政策而导致无法参考的情况发生。

考生要对自身健康状况负责,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11015


    附件:2021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体温监测登记表

20211015fj.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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